索 引 号: | 012948317/2020-93794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文旅局机关进一步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党支部委员;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机关党委;自我批评;认同感;谈心谈话记录表;制度;试行;市文旅局机关进一步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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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机关进一步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为进一步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近日,市文旅局机关党委制定下发《谈心谈话记录表》,要求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要求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家庭等情况,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与温暖,增强了干部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