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317/2017-00101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17-07-06 |
生效日期: | 2017-07-06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与公安联合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与公安联合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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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与公安联合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与建邺公安分局联合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两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根据举报线索,于2015年7月下旬开始着手调查一起涉嫌伪造合同骗取涉外演出许可的行政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该案在伪造合同骗取演出许可的同时,还存在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为防止涉案犯罪嫌疑人嗅探到查办消息,总队领导果断决定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一起对该案进行查处。经查,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籍的42名演员非法入境。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15年8月15日和2015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并于2016年6月6日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5月23日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根据该公司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取消了该单位的《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此案对南京市的涉外演出经纪公司中产生了很大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