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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317/2014-00039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财政预算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4-03-12
生效日期:    2014-03-12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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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市文广新局系统现有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共十四户。

  (二)人员构成 

  机关:编制人数172人,实有在职166人。离退休97人。

  下属单位:编制人数659人,实有在职503人。离退休248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市文广新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 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深化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拟订文化艺术、 广播影视、 新闻出版(版权)、 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 事业和产业发展。

  (3)承担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的责任,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 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承担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的责任。

  (4)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推进城乡文化艺术、 广播影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 组织和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 指导市文化、广播影视重点设施和图书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推动社区和农村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5)承担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的责任;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加强对从事演艺活动、 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 服务机构和业务的审核、 申报和监管, 负责指导、 监管广播电视播出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报社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7)承担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和著作权管理的责任。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8)承担对印刷业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

  (9)承担文物保护的责任。 拟订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负责本市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 协调文物发掘和文化遗产保护及研究工作;指导博物馆事业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文物流通市场进行监管。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10)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11)承担文化综合执法的责任。

  (12)负责推进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科技信息建设,指导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

  (13)负责组织、 协调对外文化交流、 宣传与合作工作。

  (14)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文化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的战略部署,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重点抓好艺术创作和生产,创作数量和质量以及获奖数量力争有所突破;抓好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抓好文化惠民百千万行动计划国家项目的实施;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力争南京城墙申报人类文化遗产获得成功;抓好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力争实现数字电视转换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抓好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青奥会在南京的成功举办;抓好新闻出版管理,切实保护好文化知识产权;抓好文化产业的统筹发展,扩大文化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抓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为扩大南京文化的传播影响力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重点:

  繁荣艺术创作与生产。抓好重点文艺创作,按照《南京市文艺创作规划(2013—2015年)》和《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资助办法》,认真抓好全市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的创作生产,重点打造1—2台舞台精品剧目,力争有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全国、省重要艺术赛事并获奖组织举办“2014年新年音乐会”、“江苏军民春节联欢会”、“南京市各界人士迎春团拜会”等元旦、春节系列演出活动。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完成南京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文化惠民百千万行动计划”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公益交响音乐会、金陵群文大课堂,开展为农村基层“送书、送演出”活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积极推进南京23.5公里城墙开放及城墙申遗等工作。配合2014年南京名城会举办以城墙为主题的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扩大对外影响。完成六朝博物馆、堂子街壁画艺术馆建设、城墙维修等文化重点工程;推进明皇宫遗址公园、南朝石刻遗址公园等大遗址保护项目。

  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做好各类广播电视优秀节目评选工作;开展“净化荧屏声频道、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全市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网络双向化改造工程,力争新增两个区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整转城乡一体化目标。

  强化新闻出版管理。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组织市属期刊参加第二届中国期刊交易博览会。抓好城乡公共阅报屏、公共阅报栏、报刊亭的建设。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南京科教人才资源、现代信息技术、软件产业和民营资本存储优势,加速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旅游的高度融合。

  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卡拉OK正版化工作,有序开展KTV版权使用费收取及相关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网吧连锁化后续工作,整合资源,规范经营。组织开展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执行2013-2014年“对非文化工作央地对口合作计划”,组派南京市文化产业团一行6人赴尼日利亚、加纳进行文化产业交流等。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1900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6682.95万元、非税资金2320.48万元(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8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2188.9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113.5万元)、其他资金0.24万元。

  2014预算总支出1900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9.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87.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3.30万元,不可预见费475.4万元)、项目支出7330万元、其他支出54万元。

  五、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19003.67万元,其中:局机关6951.33万元,下属单位12052.34万元。

  (一)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基本支出11619.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87.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3.30万元、不可预见费475.4万元。

  (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项目支出733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7302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8万元,主要内容是:

  1、预算安排7302万元

  局机关3342万元:

  (1)艺术创作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类11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公益演出文化服务、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活动、引进中外优秀经典剧目、春节联欢会及新年音乐会活动、南京艺术节活动及“三送”经费等。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类2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文物征集费(革命历史文物资料 、实物、回忆影像摄制)、明城墙申遗及开放启动经费(含海上丝绸之路展)、非遗保护基地建设及传承人补助、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文博之夏及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等。

  (3)文化市场管理及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类100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建设及图书更新、组织文化创意设计产品大赛、动漫游戏产品推广及产业研究课题调研等。

  (4)新闻出版管理及广播电视事业项目类180万元,主要用于青奥版权保护、印刷行业技能比赛及印刷监管平台建设、新媒体监管及公益广告制作、广播电视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等。

  (5)对外文化合作与交流项目类1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文化部外联局安排的对外文化交流访演活动,落实文化部(央、地)非洲合作计划(尼日利亚、加纳、刚果布)以及重要接待演出等。

  (6)江宁织造府博物馆、金陵美术馆、渡江胜利馆运行费1500万元。

  (7)法制工作项目类2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费、法制宣传活动及重点法制、法规调研课题费等。

  基层事业单位预算安排项目类3960万元:

  金陵图书馆1098万元,主要用于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购置费,古籍文献保护费,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图书馆库房租赁费,借书证工本费借还管理运行费,增加晚间及法定节假日对外开放服务,新馆专项水电费,信息系统与共享工程运行维护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

  南京市群众艺术馆13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美术书法摄影展,市级群文创作经费,社区文艺团队专题比赛,群文骨干培训及社区文艺团队建设费,南京少儿文艺团队调演,举办金陵合唱节等。

  南京市艺术小学35万元,主要用于水费补助,新节目创作排练经费等。

  南京市书画院32万元,主要用于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及中国百家金陵画展相关系列活动等。

  南京市文化局艺术创作室17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人员观摩采风及创作经费(资料收集整理,文档编辑打印等),佛教及六朝音乐收集研究经费等。

  南京市博物馆1642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经费,水电费补助专项,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及配电房维保,馆藏文物保护,博物馆网站升级,日常消防安全检测、设备购置费,展览展陈设备维护,举办临时展览,外聘旅游讲解员经费,文博夏令营活动,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等。

  南京市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323万元,主要用于新增馆区水电费补贴,综合楼屋面漏水改造,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外宣及旅交会等社会服务项目,馆区局部整修,园林养护经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馆藏文物保护经费,消防及设备维护,古建房屋拾漏维修,堂子街壁画馆开放新增费用,举办临时展览,文博之夏系列活动,学术理论研究经费,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等。

  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173万元,主要用于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造,举办临时展览,文博之夏系列活动,日常房屋维修,消防安全设备购置,文物科研课题费等。

  南京市民俗博物馆167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绿地维护,房屋维修,馆藏文物保护,非遗传承项目展示,消防监控及展览设备维护费,非遗馆工程尾款,外请演出人员及外聘讲解员劳务费,举办临时展览,非遗项目文化交流,文博之夏及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等。

  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117万元,主要用于玄武门及神策门日常管理费,纪念园日常管理费用,文博夏令营,文博临时展览经费,对外开放安全保障及水电补贴,办公区设备购置及维修,文物征集、复制、陈列费用,门票印刷、参加旅交会展位及宣传费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资料印刷等。

  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14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执法人员岗位练兵经费,“扫黄打非”示范点建设费,落实上级部署专项活动、集中整治费用,移动执法平台年度使用费,罚没物品运输及存放仓库租赁费,综合执法办案费,文化市场安全宣传及全民阅读活动等。

  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站3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设备维护及互联网宽带租用运行费等。

  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0万元,主要用于考古人员业务培训及法制宣传费,打击田野犯罪文物保护奖励费,国家、省、市文物专家考古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经费,考古现场勘查及安保、区级文物部门考古协作工作等。

  2,非税收入安排28万元

  分别是:金陵图书馆21万元,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南京市群众艺术馆7万元,用于专业设备购置费用。

  (三)其他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其他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网站升级,展览展陈设备维护,举办临时展览等。

  附件:部门收支预算表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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